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推免工作文件要求及《闽南师范大学2027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和直博生)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做好我院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保障推免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院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专业和名额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数 | 备注 |
045111 | 学科教学(音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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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13 | 学科教学(美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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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00 | 音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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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00 | 美术与书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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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格计划名额为预计划,实际接收名额将由学院结合学校下达指标、生源报名情况做动态适当调整。
二、接收对象和条件
(一)接收对象
我院以上各接收专业均可接收已获得本科所在高校推免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身心健康,符合研究生招生体检相关标准。
2. 已获得本科院校正式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可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资格校验。
3. 本科阶段学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专业学习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意识。
4.在入学报到前获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提交要求。
三、接收工作安排
(一)报名申请
具备推免资格且符合我院申请条件的考生,须自行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系统)提交报考我院对应专业的申请。考生须认真、完整填报个人报考信息,并按学院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推免系统报名开放起止时间:2026年9月21日9:00-2026年10月18日。
提示:请考生务必留意系统关闭节点,逾期未完成系统填报、未按要求提交纸质/电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6年9月22日—10月20日。
学院将分批次完成考生资格审核,根据有效报名生源数量分多批次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每批次复试具体时间、分组安排,将通过学院官网、推免系统通知发布,请报考考生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为主,具体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考生须按学院通知要求,按时提交电子版材料(部分专业要求提交纸质版的按通知执行),主要包含:
1.居民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闽南师范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3.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出示原件,交复印件);
4.本人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在高校推荐部门公章);
5.获奖证书、其他科研成果、作品等材料。
以上材料请于复试前通过EMS或顺丰快递寄达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圆山大道顶厝188号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或直接送至该地址。
提示:考生须保证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伪造、篡改、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五)其他工作安排
1. 体检:我校不组织推免生进行集中体检,由推免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推免生体检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 导师双向选择:拟录取考生可按照学院导师遴选与双向选择管理相关规定,开展导师互选工作,具体时间、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学校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由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复试内容 | 分值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不做量化,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外语听说能力 | 15% |
综合素质和能力 | 25% |
专业素质和能力 | 60% |
五、录取规则
(一)各专业(领域)严格依据复试成绩(总分100分)进行排名。对各项考核合格考生,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如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学校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情况,可在本专业复试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 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60分;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3. 体检结果不符合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
4. 报考材料弄虚作假、存在学术不端、违背诚信原则;
5.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及学校推免招生录取条件的情形。
(二)学院将通过“推免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务必在系统提示的规定时限内完成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一旦考生在系统接受我院待录取确认,我校原则上将不予解锁,请考生充分知悉。
六、其他
(一)推荐学校和我校要遵守推免政策,规范工作程序。凡违反政策开展的录取工作一律无效。对未按相关政策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我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拟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获得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2.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
3.在推免生接收工作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接收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其他受到处分的违规、违纪行为者。
七、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及邮箱:0596-2525821,378918719@qq.com;
学院监督电话:0596-2526822。
学院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高新区圆山大道顶厝188号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