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简介
音乐学(闽台)专业采取“4+0”模式与台湾高校合作办学,利用闽台地缘优势,形成融合性教育模式,整合两岸优秀师资为社会培养具有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素质优良,知识面宽,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备声乐、器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中小学和研究所从事独唱(奏)、合唱(奏)、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能为音乐文化传承、传播作出贡献的应用型人才。
培养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和教育政策要求,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政治理想坚定,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具备较高的音乐表演才能和较强的综合实践技能,能够满足音乐表演、音乐教育和音乐文化传播等方面需要的应用型音乐人才,能在闽南文化的传承传播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文艺工作者或学校工作者。预期毕业生毕业五年后,职业发展状况良好,大部分毕业生能够成为闽台地区文艺、音乐工作者。
核心课程
钢琴、声乐、乐器(中外管弦乐器)、合唱与指挥、音乐理论、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学、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
就业前景
在电视台、歌舞剧院(团)、文化馆(站)、部队等企事业单位的艺术团队中从事音乐表演相关工作,传承、传播闽台艺术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