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切实推动学校“五廉育人”和“一院一品”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系列活动,校纪委与艺术学院定于5月—6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美育人、‘艺’述廉洁”主题艺术作品征集和展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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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题
以美育人、“艺”述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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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背景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艺术史上的重要论题,更是党纪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2024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要求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在校纪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托艺术学院专业优势,主动挖掘廉洁“富矿”,将用优秀的艺术作品来颂扬廉洁自律的高贵品格,描绘清风气正的时代风貌,将“廉洁”题材的人、事、物以艺术作品的形式进行艺术展现,以艺术之形诠释廉洁之美,营造清朗校园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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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校纪委、艺术学院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美术与设计系、艺术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一党支部、学生第二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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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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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要求
(一)创作形式:艺术作品形式不限(包括但不仅限于书法、剪纸、绘画等艺术作品形式)。
(二)作品规格如下:
剪纸、硬笔书法:A3大小
软笔书法:四尺斗方
绘画作品:不超过50*60CM,国画作品不超过四尺斗方
其他作品:不超过50*60CM
(三)总体要求:
参赛作品要聚焦党纪学习教育、聚焦校园廉洁文化热点,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主题为原则,弘扬正气、寓意鲜明、思想深刻、创意新颖、制作精美,彰显时代特色。书法作品内容详见附件,剪纸和绘画作品可重点围绕深蕴“廉洁”品质的人、事、物进行创作。作品要求突出主题,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为未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权益,杜绝模仿与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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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说明
(一)投稿时间及地点:
投稿时间:
2024年6月3日-6月7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投稿地点:
艺术学院杨孙西艺术馆101(辅导员办公室)
(二)投稿方式
所有作品需提交纸质作品和电子版作品。纸质版作品交至杨孙西艺术馆101(辅导员办公室),并做好相关的作品信息登记(附件1)。电子版作品拍照或扫描,以“学院+班级+姓名+作品名称+联系电话”格式命后,连同作品信息登记表(附件1)于6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
1014412676@qq.com
联系人:缪祉靖 18033961013
作品统一由学院装裱。
(三)奖项设置:
(教师作品不参与评奖)
优秀奖10名(奖状+奖金300)
入围若干名(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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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展览
展览时间:6月中旬
展览地点:待定
附件:
附件1:《以美育人、“艺”述廉洁》作品登记表.docx
附件2:提供给师生创作参考(书法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