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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关于举办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展示自弹自唱、合唱指挥项目与自选项目(舞蹈、戏曲、乐器演奏三选一)比赛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05-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进学院音乐教育专业改革发展,提升学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选拔优秀人才,经学院研究决定举办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音乐教育专业本科生基本功展示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弹自唱项目比赛要求

1.比赛对象:艺术学院音乐专业全体学生

(含本科生和研究生)

2.比赛时间:2025年5月29日

3.比赛地点:艺术学院多功能演播厅

4.比赛要求:参赛选手现场抽取曲目,进行编配弹唱。

5.报名方式

请参赛选手于2025年5月15日前加入下方微信群,并填写报名表(具体内容会在群里进行发布)

二、合唱指挥项目比赛要求

1. 曲目准备:

参赛者需提前准备以下5首指定歌曲:

《飞来的花瓣》

《我和我的祖国》

《If ye love me Tallis》

《黄水谣》

莫扎特-安魂曲《No.7 Lacrymosa 眼泪》

2. 比赛流程:

- 赛前由评委从5首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作为指挥曲目,直接指挥大学生合唱团演唱。

- 选手需在抽签后20分钟内完成准备工作。

3.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5日 晚上19:30

地点:艺术学院多功能演播厅

三、自选项目参赛细则(舞蹈、戏曲、乐器演奏三选一)

(一)舞蹈项目

1. 参赛要求:表演一段自选舞蹈片段,舞种不限

2. 时长限制:不超过5分钟

3. 伴奏要求:自备伴奏音乐(MP3/WAV格式)

4. 着装规范:需着纯黑色紧身练功服或演出服

(二)戏曲项目

1. 参赛要求:表演一段自选戏曲唱段(剧种不限)

2. 时长限制:不超过5分钟

3. 伴奏要求:如需伴奏请自备伴奏音乐(MP3/WAV格式)

(三)器乐演奏项目

1. 参赛要求:

- 独奏形式演奏(钢琴除外)

- 可选乐器范围:

- 中国乐器:二胡/琵琶/扬琴/古筝/笛子等

- 外国乐器:手风琴/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号等

2. 时长限制:不超过5分钟

3. 特殊规定:

- 需自备演奏乐器

- 不得使用任何形式伴奏

4.时间地点:

- 时间:2025年5月22日晚上19:30

- 地点:场地另行通知

四、合唱指挥与自选项目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3日

2. 报名对象:艺术学院全体本科生与研究生

(分为本科生赛道与研究生赛道)

3. 报名方式:扫码进群

(备注改为:班级+姓名+要参赛的项目)

特别提醒:

- 参加微课(片段教学)决赛的十名同学需参加本次比赛所有项目。

- 请各参赛者认真准备,按时参赛。

- 迟到或者缺席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