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第五轮岗位聘任推荐排序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初审,学院职称推荐小组结合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参照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参与管理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对参评教师进行排序,现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
申报岗位职级 |
排序 |
姓名 |
专技五级 |
1 |
周景春 |
专技五级 |
2 |
陈明 |
专技五级 |
3 |
夏航 |
现将结果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纪委书记胡莉丹15959609020或办公室许樱睿15859666687。
艺术学院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