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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21-03-26 浏览次数:

为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闽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制定复试细则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为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学科专业复试自傲组和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小组成员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单位复试。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及其结果负责,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学院按一级学科(专业大类)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专业复试的导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名。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复试录取巡视督查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我院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名,学科教学(音乐)12名,学科教学(美术)8名。确定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都将在艺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三、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根据我院第一志愿上线情况,第一志愿考生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若出现符合复试条件的生源不足本专业录取名额时,可按照1:1的比例进行复试。

2、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考生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

(2)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只允许顺向调剂。

(7)对申请同一院系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依据

(8)符合相关学科专业学术性(如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程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等调入要求。

(9)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资格审查

复试前,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审核材料均为电子版,考生需将审核材料按下列顺序进行扫描,文件压缩包于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392571452@qq.com),提交材料如下(缺一不可,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考生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应持大专毕业证书);

(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

(4)身份证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

(6)准考证

(7)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公章)

(8)报考定向的考生还需提供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者《定向协议书》

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单位证明和思想政治情况等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需提交一份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性的《个人保证书》,若因材料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相关的责任全部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形式和内容

因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复试主平台使用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平台采用“腾讯会议”远程视频软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复试大纲见附件1),由复试小组成员向考生提问,考生现场作答,考生按随机抽签顺序单独参加面试: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人文素养;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行为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测试。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等方面。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加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除统一规定的复试内容之外,还需加试两门本科基础专业课,采取网络在线答题方式开展,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以后进行的复试。

(6)复试流程:

学院公示复试调剂名单→资格审查(材料缺一不可)→网络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公示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5、复试成绩要求: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情况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所有成绩必须取整)。

6、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采用“双机位”,一是主机位,用于复试。二是辅机位,用于监控复试环境需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或pad等平板设备(带有摄像头),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考生需要准备一台笔记本(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加上一把手机或同时准备两把手机。手机支持安卓和iphone,版本不能过于陈旧,请使用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确保手机电量充足。考生按指定时间登录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等候,进入系统后按要求打开视频及话筒设备,由我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网络监控,直至面试工作全部结束(考生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若有违反,视同作弊。考生参加完网络面试后离开系统,不得泄露面试内容。复试过程全场录音录像,各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打分。

以下情况,可面试延期,选择其他时间进行面试。

(1)复试过程中,出现考生或考官网络通信不畅,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流。

(2)考生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参加线上复试。

以下情况,可取消考生面试资格。

(1)考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复试。

(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在考官没有允许的情况下故意退出复试。

(3)因不可抗力而中断复试的,该次复试取消。在下次复试时需要重新选择另一题库,重新进行完整复试。

7、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

地点:艺术学院闽南文化创新设计院

8、我院设立专人解答研究生复试工作

解答人:林梦雪

电话:15601807037

地点:艺术学院办公楼邮箱:392571452@qq.com

我院复试申诉渠道畅通,考生如对复试过程有异议,可在结果公布3天内进行申诉,过期不予受理。

申诉电话:13906966122联系人:方芳

四、录取工作

1、根据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再从调剂生源中分次复试,并以当次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院采取分数优先办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如果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再相同,则比较满分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情况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研究生拟录取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核准后,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与研招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批最终确定。

4、入学后三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定向协议书的签订

1、凡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持《调档函》调取人事档案,同时,考生应配合学校督促档案的邮寄。

2、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凭《调档通知》办理定向协议书签订事宜,并于规定日期前将签订好的《定向协议书》(一式三份,可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寄送至指定地址。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档案邮寄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A207;收件人:林梦雪;联系电话:15601807037。

六、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的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考生体检统一安排在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防控措施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和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的要求,坚决落实主体责任,统筹抓好学院疫情防控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闽南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执行。

(二)明确疫情防疫措施。学院按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明确考场防疫措施,做好面试教师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

(三)保证复试场所整洁。学院对考试场所统一进行消毒,保证复试场所环境卫生和良好通风。复试工作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学科专业分时、分批安排复试。

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