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选任院长助理2名,其中美术与设计系1名,音乐与舞蹈系1名。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做好选任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选配管理暂行办法》及校党委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为了充分走群众路线,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按姓氏笔画顺序)
杨伯垲:艺术学院副教授
黄嘉璇:艺术学院副教授
二、考察时间
2020年9月11日
三、考察组成员
组长:方芳 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陈木坤 艺术学院党委组织员、林秋蓉 艺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考察期间,欢迎大家给予指导帮助,并对考察工作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13959674520
办公室地址:艺术学院A206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