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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配艺术学院院长助理人选开展考察的预告

发表时间:2020-09-10 浏览次数:

经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研究,决定选任院长助理2名,其中美术与设计系1名,音乐与舞蹈系1名。为了更加公平、公正、公开做好选任考察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闽南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院长助理、系主任选配管理暂行办法》及校党委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开展干部考察工作,为了充分走群众路线,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按姓氏笔画顺序)

杨伯垲:艺术学院副教授

黄嘉璇:艺术学院副教授

二、考察时间

2020年9月11日

三、考察组成员

组长:方芳 艺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陈木坤 艺术学院党委组织员、林秋蓉 艺术学院办公室副主任

考察期间,欢迎大家给予指导帮助,并对考察工作予以监督。

联系电话:13959674520

办公室地址:艺术学院A206

中共闽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